一般場地操作守則

以下的條例及守則,是為了在邵逸夫堂(以下稱場地),建立及確保給租用人、工作人員、表演者及觀眾一個安全、可靠及愉快的表演及工作環境。

  1. 場規
    場地的場規必須在表演開始前播放。除非場規已被印刷在節目表上,又或改由租用人自行宣讀或製作播放;並獲得場館經理同意。
     

  2. 吸煙
    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371章第三節,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室內外範圍均嚴禁吸煙。
    除非吸煙(包括吸電子煙或吸煙動作)是構成整體演出所需要的部分,並已獲得場館經理同意,則在《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下受到豁免。
     

  3. 食物及飲品
    任何人不得將任何盛載食物或飲品的容器帶進場地範圍內,或在場地內管有該等容器,或在場地內並非撥作飲食的部分進用任何食物或飲用任何飲品(包括酒精類飲料)。
     

  4. 抽獎活動
    在場地範圍內,包括大堂及觀眾席舉行的抽獎活動,必須向民政事務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獲得抽獎牌照,方可在場地範圍內進行活動。
    ——牌照事務處的「娛樂牌照申請表格及指引
     

  5. 電影及錄影播放
    邵逸夫​堂為持有牌照的公眾娛樂場所。任何電影及錄影於大堂及觀眾席播放,不論校内或校外人士,必須在演出前到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送呈核准,並獲得「核准/豁免證明書」,方可在場地範圍內播放。
    ——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的「公用表格及相關資料
     

  6. 小童表演者
    任何團體若安排15歲以下的小童作文化節目表演,必須在演出前14日以書面知會勞工處,並安排保母照顧小童。一般情況下,每50名小童須要有1名保母照顧。
    ——勞工處的「僱用兒童藝員指南」及「安排兒童公開表演通知書
     

  7. 海外表演者
    任何團體若安排海外表演者,樂師及技術人員,必須要向香港入境事務署申請有關簽證。
    ——入境事務處的「專業人士來港就業」或「保證人證明書
     

  8. 版權處理
    租用人在場地範圍內使用音樂版權作品,必須自行向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或原創人申請版權許可證。
    ——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的「關於版權」及「活動中使用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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