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規則

敬請遵守以下邵逸夫堂場地守則:

  1. 所有人士進入表演場地時必須出示有效的門票或其他有效的通行證。

  2. 場地管理人員有權要求持票人士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3. 六歲以下恕不招待;入場人士須符合個別活動所訂的年齡限制。

  4. 為遵從《電影檢查條例》(香港法例第392章)的規定,場地管理人員會拒絕十八歲以下人士入場觀看任何第III級影片。

  5. 除非門票註明不設劃位,否則必須對號入座。

  6. 遲到者只可在場地管理人員指示下方可進場。

  7. 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非公眾範圍。

  8. 為確保場內人士的安全及秩序,場館有權禁止攜帶任何可能影響節目進行或對場內觀眾造成騷擾或不便的物品進場。獲授權的保安人員有權檢查入場人士的隨身物件。

  9. 禁止攜帶物及飲品進入場。

  10. 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室內外範圍不准吸煙。

  11. 節目進行期間,請關掉手提電話和其他響鬧裝置。

  12. 未經許可,不得在邵逸夫堂範圍內拍攝電影、攝影、錄影、錄音、或使用任何記錄視覺圖像或聲音的器材。

  13. 不得阻礙通道,或在通道上站立及/或跳舞。

  14. 嚴格禁制進行任何形式的示威或抗議行為,表達或張貼任何內容帶有商業、侮辱、恐嚇、歧視、宗教或政治內容的橫額、海報、標語牌、傳單、宣傳品、展示品或其他宣傳。未經場地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士不得在邵逸夫堂範圍內派發或出售推廣資料、紀念品、贈品或收集簽名。

  15. 不得進行任何未經許可的商業活動或表演活動。

  16. 任何人必須時刻穿著整齊。場地管理人員有權拒絕衣著不恰當或裝束有可能影響其他觀眾的人士進入場地。

  17. 任何人不得故意妨礙任何正在執行任務的職員、或故意妨礙、騷擾、干擾或煩擾任何其他正在場內的人士。

  18. 任何人不得在邵逸夫堂範圍內的任何牆壁、門戶、家具、裝置或其他物件上塗寫或劃上記號,或將其弄污、銷毀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損壞。倘因違反本守則而造成場內的家具、裝置或其他物件遺失、損毀、或招致場地須負擔額外的開支,觀眾均須繳付相當於場館負責人認為足以重新添置或維修該項物品的賠償。

  19. 場地管理人員有權要求沒有適當或正確使用設施或設備、或滋擾其他觀眾的人士停止有關活動或離開。

  20. 請小心保管攜帶之物件。個人財物帶入及/或遺留在本場地若有任何遺失或損壞,場地概不負責。

  21. 場地管理保留權利及絕對酌情權隨時更改、增補、刪除、暫停、修訂及更新場地守則,而毋須給予任何理由或預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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